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党员大会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
即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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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和省委教育工委批复,定于2025年第四季度召开中国共产党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第三次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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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一)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其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党的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党员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作规定,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选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党员大会一般应由书记主持,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三)表决通过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四)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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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党员大会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