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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通知

各部门、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推动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市总工会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分别授予鄂尔多斯市五一劳动奖章、鄂尔多斯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鄂尔多斯市工人先锋号。

具体评选条件见后附文件。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7日前报送到院工会李夏林处, 邮箱562712851@qq.com

院工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