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内纪发〔2012〕39号),现制定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学院实际,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2.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统一,既要抓重点、抓关键,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防控管理;又要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延伸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个人。

3.坚持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动业务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实施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学院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查找廉政风险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二)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1.前期预防。针对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衡,防止利益冲突。

2.中期监控。建立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分析评估机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3.后期处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责任人作出处置,针对风险点再次制定等防控措施。

(三)时间步骤

1.查找风险点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0日,通过调研、座谈了解情况、梳理问题,找出廉政风险点。

2.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9年3月初至2019年4月20日,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优化业务流程。

3.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4月21日至1019年4月30日,总结提高,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各部系、处室各负其责,积极协调配合。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部系、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部系、处室要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规范管理行为,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各部系、处室都要列出本部门风险点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完成时间和责任清单。

3.强化督查,严格追究。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对没有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整改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对因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