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10-14
各系部(部门):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征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系部积极组织申报事宜:
1.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选取本征集通知中1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及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项目所形成的核心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应归内蒙古自治区独有或共有。
3.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
4.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
5.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重点聚焦东部7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在地区、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科技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注意牵头单位(申报区域)没有鄂尔多斯市!!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但可以和上述7个盟市合作(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6.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注意事项:作为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基金项目限为1项,申请和参加项目总数不能超过2(含)项;作为参加人同年最多不能超过2(含)项。
有申报意愿的教师请仔细阅读各申报文件,及早组队,签署合作协议,编制申报书。
二、 因需办理推荐(评选)、签批等手续,学院截止收稿(申报书)时间:
1. 自然基金项目2025年11月9日;
2. 各类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2025年11月7日。
请有申报意愿的教师于10月20日前与科技服务中心魏老师联系申报事宜(开通账号、选定合作单位等),个人私自填报的,学院不予推荐。
请把最终定稿的申报书、合作协议等发送到393873053@qq.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_关于征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9/t20250929_2797972.html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_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9/t20250925_2795656.html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_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9/t20250925_2795654.html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_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公益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9/t20250925_27956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