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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2020年寒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做好寒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寒假开展工作的实验实训室及人员做好登记管理

学院实验实训室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使用。确有使用需求的实验实训室,应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向所在院系(部)登记报备。实验实训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验实训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实训过程不离人,严禁实验实训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及留宿。

二、加寒假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系(部),应严格按危化品管理规定存放,确保安全。寒假期间,暂时不用的化学品要分类规范存放,危险化学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进行封存。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二)水电及消防安全管理。各系(部)对实验实训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切断水、电,关闭门窗,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保证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三)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各系(部)要对实验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

实验实训室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请各系(部)在寒假来临之际,时刻绷紧实验实训室安全这根弦,切实保障实验实训室安全。

实训中心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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